第一条 本制度是公司2018年制度建设的版本,自2018年06月01日颁布实施,行政部负责保管。公司享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。
第二条 公司每一位员工有权随时借阅,不得损坏、丢失、随意涂改。未经公司负责人批准,任何人不得将本文件复印或转借给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员。
第三条 各部门负责人须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逐步制订具体的操作流程,报经办公室批准后,作为本制度附件颁布实施。
第四条 本制度执行期间,员工如有修改建议,可直接向办公室说明。办公室经过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负责人。负责人负责对建议的适宜性、充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,并作为参考资料用于制度修订。
第五条 负责人因有特殊安排不受本制度考勤约束。其他工作人员因公不能经常按本制度考勤约束,须报由办公室批准。
第六条 办公室主任外出时暂由办公室副主任代行其职权。办公室副主任同时外出可直接向负责人电话请示。
第七条 本制度所有权属四川省新安智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所有,其版本、内容严禁其他单位或个人转载、抄袭、借用等,否则将追究其责任和赔偿,情节严重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新安智教育理事会
2018年05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