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领导召开会议要改进作风、缩减时间、提高质量、注重实效。员工参 加会议要准时到席、调整手机为振动或者静音、禁止吸烟、做好笔记。
第二条 组宣部与秘书处具体负责公司全体员工会议的通知、组织、主持和会议笔记。
第三条 部门和小组会议由部门或小组负责人召集、主持和笔记。
第四条 公司会议于每周一上午举行,由公司员工轮流主持召开(详见各部门排班情况表)并由办公室做好会议纪要记录供检查;部门会议(部门会议指公司组长以上集体会议)于每周一下午举行,由相应负责人主持召开并做好相关会议纪要交办公室存档。
第五条 校区负责人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(时间、地点由新安智理事会商讨组宣部通知各部),理事会常务委员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,每年召开一次年会。